当前页: 首页> 职教要闻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10

阅读量: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以项目化方式实施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限额

全省各级各类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专学校,下同)均可参与申报。

各地项目申报限额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校数、办学规模、办学水平统筹确定。其中,每市每个子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每校每个子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省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省合格中等职业学校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其他学校不超过1个;省属中专学校不占用所在市限额。

二、项目类型及建设内容

共设五大类9个项目类别,即:专业建设类(专业改造升级)、课程建设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AI+”课程)、教材建设类(新形态教材、校企合作教材)、实验实训类(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改革创新类(技能大赛成果转化、智慧校园)。

各项目类别建设内容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1)。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市级统筹。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项目是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系统指导区域内中职学校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力、学校自身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科学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年度任务,确保项目可执行、可落地、可量化、可评价。对办学水平不高、生源不足、职教类型特色不鲜明、拟转型为其他非职教类型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安排。

(二)坚持创新引领。鼓励各地各校主动承担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办学机制、教育教学、基础能力建设、数字化建设和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可结合办学实际选取相关项目并进一步丰富建设内涵,引导和推进学校创新发展;也可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需要,在规定的申报限额内,另行申请其他类型的质量工程项目,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坚持质量优先。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中职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完善建设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过程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对申请省级立项的项目,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估,对项目年度评估中“不合格”“撤项”“延期”等数量较多的市,将适度调减下一年度申报限额。

四、建设经费

经获批立项建设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由各地各校自行统筹落实建设经费;如资金无法落实,可以不参与申报,否则将予以撤项,并作为调减下一年度申报限额的重要依据。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省教育厅将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给予奖补。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校须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相关材料的电子稿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由各市教育局按属地原则(含所辖区域内的省属中专学校)汇总后,于2026年3月4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电子邮箱zcc@ahedu.gov.cn。

联系人:詹生琪,联系电话:0551-62827839

附件:附件1: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申报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zip

      附件3: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申报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安徽省教育厅

2026年2月2日


上一篇:职教月刊(第83期)(2026年1月)

下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