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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业教育发展动态追踪(第2期)
——OECD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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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尽管中等职业教育已成为大多数教育体系中成熟稳定的组成部分,但其具体设计和实施方式因国而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技能中心于2025年10月发布的《九国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研究报告》,是一项具有重要国际比较价值的政策研究,为理解全球范围内中等职业教育体系的共性与差异提供了最新且详实的证据基础。

 

  报告指出,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是全球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在OECD成员国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五分之一25岁到34岁年轻人的最高学历为中等职业教育。报告从中等职业教育的地位与入学和毕业要求、课程与评价、教师资格认证及其专业发展、教育提供者、工作本位学习、治理体系和资金来源七个维度详细介绍九个国家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报告总结、对比各国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特色和差异,剖析形成特色和导致差异的深层原因,反映出不同国家的政策、经济、社会及文化因素对中等职业教育体系的影响。

 

一、奥地利职业教育

 

  1.1基本情况

 

  职业教育与培训(VET)在奥地利教育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68%的15至19岁学生会分流到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其主要分为双元制学徒制、中等职业学校(BMS)和高等职业学校(BHS)三种类型,双元制学徒制为最常见形式,占比约45%。三种类型中等职业教育的入学要求、学制和学习内容、毕业条件、升学及职业发展路径有所不同,如表1所示。

 

表1奥地利三种职业教育类型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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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职业教育与培训以能力培养为导向,成果与国家资历框架相契合,在全国保持统一的教育标准,教学内容与时俱进且符合行业发展需求,奥地利中等职业教育由联邦部委、各州、社会伙伴和教育提供者共同治理。联邦教育、科学和研究部负责研制法律框架、开发课程和监督学校,劳动与经济部负责发布学徒行业培训规定,监督《职业培训法》落实情况。各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监督学校运营和管理教师招聘等。社会伙伴(经济商会、劳动商会等)参与制定课程标准和行业规范。各州经济商会下设的学徒办公室负责登记学徒合同、监督企业培训、组织考试并颁发证书。学校在教学组织、课程实施、课程时长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奥地利拥有超500所公立的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100所兼职学校及27000余家经认证的企业可提供职业教育和学徒培训。其中等职业教育由联邦、各洲和企业雇主共同出资,学校学生无需支付学费,学徒制学生由政府和雇主共同承担培训费用。其师资包含普通学科教师、职业理论教师和职业实践教师、企业培训师三类。学科教师须具有学士与硕士双学位,并接受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职业理论教师和职业实践教师均需具备扎实的教学能力、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学科硕士学位,入职后须完成教育学学士课程。企业培训师兼具技术与教学双重资质,具备培训师资格或持有同等学历证书(如工匠大师文凭)。

 

  2.2主要特点

 

  一是奥地利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规模大(占68%)、类型丰富(三种主流类型),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职业成长路径。

 

  二是双元制学徒制为主流模式,政府为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制定了全面的补贴政策,拥有大量经官方认证、具备学徒培训资质的企业,企业深度介入育人全过程,参与标准制定和课程开发等,将企业投入转化为可预期的人力资本回报,有效破解“校热企冷”难题。

 

  三是关注辍学青年、学习障碍者等弱势学习者,通过预科课程辅导、有针对性的财政资助等措施帮助其过渡到学徒制或其他职业教育路径。

 

撰稿:宗建情  审核:郑坚

 

二、丹麦职业教育

 

  2.1基本情况

 

  丹麦中等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EUD)两类,职业教育采用双元制模式,将学校教育与企业学徒培训相结合,覆盖多个职业领域,为学生提供多元VET路径和继续深造的机会。VET通常从学生16岁完成义务教育开始提供,但无年龄限制,已工作的人也可选择VET。VET学制为3至4年,毕业生可获得国家认可的ISCED三级技术工人资格。毕业生既可就业,也可选择短期VET课程或相关领域的专业学士课程。丹麦还提供混合教育选项(EUX),学生既获得技术工人文凭,也参加完整的普通高中毕业考试,相当于在获得职业资格的同时具备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

 

  丹麦VET提供方包括主体性机构(职业教育学院)和补充性机构两类,均遵循国家统一的资格框架与质量保证体系。职业教育学院(erhvervsskoler)是核心办学主体,由国家资助,提供中等VET课程,课程需经教育部批准且贴合地区劳动力市场需求;补充性教育机构包括提供小众课程的私立培训机构或院校。VET课程分为基础课程和主要课程两个阶段,高度重视工作本位学习。基础课程阶段,为期约40周,完全在学校进行;主要课程阶段是VET课程的核心,学生以学徒身份与经认证的企业签订培训合同。由雇主联合会和工会代表组成的行业委员会负责课程开发、考核标准,和发放国家认可的“熟练工资格证书”。评估贯穿整个学习过程,主要考核学生的在校成绩和企业技能掌握情况。最终考核是以“熟练工考试”为核心的实践性综合测试,由行业委员会指派的外部考官和学校教师共同评定。

 

  丹麦VET教师分为普通科目教师和职业科目教师(含工坊老师)。普通科目教师需具备对应学科大学学位和专业教师资格,资质与普通中学教师相近;职业科目教师多从行业招募,需持有至少与授课层级匹配的职业资质,且具备至少5年行业工作经验,多为工匠大师、技术人员或行业管理者转型。

 

  丹麦VET治理体系的核心特征是国家与社会伙伴(雇主、工会组织)深度协作,中央统一规范与地方自主实施相结合。VET为公费性质,学生免费入学,经费由政府与雇主共同承担。政府承担校内教育经费,按招生人数、学生活跃度和毕业率拨款;企业承担在岗培训经费,所有雇主按每名全职员工年度定额缴纳费用,汇入雇主培训报销基金(AUB),该基金用于报销企业学徒的工资,并对培训量大的企业给予奖金。

 

  2.2主要特点

 

  一是双元制为核心组织形式,校企深度协同育人。丹麦VET最显著的特征是其高度“双元制”的学徒模式。其双元制不是学校教育的补充,而是VET的根本组织形式。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培训合同,学徒的身份既是学生也是企业临时雇员,享有工资。行业委员会也赋予了雇主深度参与课程制定、考核评价、认证发证的实质性权力。

 

  二是路径选择灵活多元,适配不同发展需求。丹麦VET体系的另一大特点是灵活多元的路径选择。不同水平的学生有多种选择,包括EUD10(10年级职业教育预备路径)、FGU(预备基础教育与培训)、新学徒制等。未达到直接入学要求的学生,可通过FGU等路径提升技能。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就业,也可选择特定的高等教育课程或相关领域的专业学士课程。

 

  三是AUB基金机制创新,保障培训稳定开展。丹麦VET经费机制也独具特色,AUB基金机制将技能培养确立为企业的共同责任,通过普惠性缴费建立公共资金,再补贴开展具体培训的企业。这显著降低了单个企业提供学徒培训的财务压力,保障了学徒岗位的充足与稳定供应。

 

撰稿:陈彦丰  审核:郑坚

 

三、芬兰职业教育

 

  3.1基本情况

 

  芬兰中等职业教育是义务教育的一部分,提供给16至18岁的学生。2021年,有约45%的15至19岁的学生选择职业教育。该体系以能力本位为核心,旨在培养学生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技能,同时为其接受高等教育保留渠道,学生毕业后,直接就业是主要方向,约五分之一毕业生选择升入应用科学大学等机构深造。课程体系依据国家资格要求构建,总要求为180个能力点(CompetencePoints),其中35点为通用能力(涵盖语言、数学、社会等),145点为职业能力。学习路径的定制与实施通过“个人能力发展计划”(HOKS,Henkilökohtainenosaamisenkehittämissuunnitelma)进行,该计划由学生、指导教师和职场代表共同制定,将资格要求分解为具体的“能力单元”(units),不设全国统一毕业考试。学生通过完成每个单元的“能力展示”(näyttö)来积累能力点,在真实或仿真工作环境中进行实践任务,并由教师和职场代表共同评估,累积全部单元认证后即可获国家职业资格。职业课程教师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拥有至少三年行业工作经验,且接受过教学法培训。截至2022年,芬兰有139家注册在案的公共和私营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各机构在执行国家资格要求的前提下,享有组织培训方面的广泛自主权。管理体系层级分工明确:教育与文化部(MOEC)负责顶层战略、立法与预算分配,其下属的芬兰国家教育署(EDUFI)负责执行包括职业教育与培训在内的各项教育政策,行业与社会伙伴则通过全国及各地方的工作生活委员会深度参与课程开发与质量保障。职业教育对所有学生免学费,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包括基础拨款(70%)、绩效拨款(20%)和效能拨款(10%)三种类型。

 

  3.2主要特点

 

  一是基于能力的个性化学习与认证体系。其核心“个人能力发展计划”与“能力展示”机制,不仅使学生能够按照个人节奏积累“能力点”,还将资格认证过程转化为可在工作中验证的技能实践,同时将教育评价的部分主导权交给了职场,确保了技能的即时相关性。

 

  二是高度灵活的工作本位学习(WBL)体系。该体系提供“培训协议”3与“学徒制培训”4两种平行路径,约八成学生选择前者,两成选择后者。该体系不设最低时长,学生可根据个人规划与职场机会自主选择和调整学习模式,例如,从实习身份开始的学生,若表现优异并获得雇主认可,可转为正式雇佣的学徒,增强了教育对劳动力市场的动态适应能力。

 

  三是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激励机制。芬兰政府拨款中的30%(绩效拨款20%与效能拨款10%)与可量化的教学培训结果挂钩:绩效拨款取决于学生完成的资格和单元数量;效能拨款则与毕业生短期内的就业率、升学率以及学生和雇主的满意度紧密相关,芬兰体系以资金激励机制,鼓励教育机构持续关注教育质量和学生长远发展,提升教育成果。

 

撰稿:殷楚薇  审核:郑坚

 

四、德国职业教育

 

  4.1基本情况

 

  德国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既提供学徒制项目,也开设全日制校本课程,且入学渠道灵活。双元制是职业教育的主流模式,在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学生中,约88%的学习者就读于双元制项目,这类项目覆盖超320个职业领域;约12%选择全日制校本培养路径,所学领域主要集中在医疗卫生、教育及社会服务等行业。双元制学制大多为3年,有些职业领域是2年或3年半。在双元制体系中,企业是核心的培训主体,学徒每周约有3至4天的时间在企业岗位上接受实训,这占据了其学习时间的大部分。

 

  德国共有超过43万家企业开展学徒培养工作,约占德国企业总数的21%。但并非所有企业都具备开展学徒培训的资质,德国仅有约半数企业符合相关准入标准,包括配备合适的实训设施、拥有合格的培训导师以及具备充足的实训岗位工作内容。参与学徒培养的企业涵盖各类规模,但相较于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开展学徒培训的意愿更高。企业与学徒签订雇佣合同,尽管需要向其支付培训津贴,但也能从学徒的生产性劳动中获益,且往往会在学徒结业后直接录用他们。

 

  4.2主要特点

 

  一是统一规范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德国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由两大核心框架作为支撑:一是适用于学徒制项目、由联邦层面统一监管制定的《职业培训条例》;二是由各州自主采用、并经各州文教部

 

  长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确定的职业学校框架课程。这两大框架既体现了职业教育与培训“双元制学徒项目+全日制校本课程”的二元供给结构,又与《德国终身学习资格框架》(DQR)相衔接,而该框架本身也与《欧洲资格框架》(EQF)相对接。

 

  二是稳健高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双元制教育体系中,联邦教育、家庭事务、老年、妇女和青年部,联合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和更新培训条例,明确每个职业的企业培训内容和要求,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统筹协调这一工作流程;行业协会负责学徒毕业考试的设计、管理与成绩评定;社会各方也直接参与学徒的考核管理。这套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了全国统一的认证标准,保障了资格证书的全国通用性和各地企业对学徒资质的认可度。

 

  三是清晰明确的经费投入机制。德国职业教育与培训经费,采用由公共主管部门与私营企业共同承担的成本分摊机制,其中,公共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学校教育,而企业端的培训成本(学徒制项目)则由企业自行承担。企业在双元制学徒培养的经费投入中占据核心地位,需承担企业端培训的全部成本,包括学徒薪酬、培训师薪资、物料开支以及行政管理费用。

 

撰稿:杨广俊  审核:郑坚

 

五、荷兰职业教育

 

  5.1基本情况

 

  荷兰中等职业教育(MiddelbaarBeroepsonderwijs,简称MBO)是国家技能形成体系的核心,衔接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聚焦培养行业适配的技能型人才,同时搭建终身学习通道。

 

  学生通常在荷兰完成初中教育后,于16岁进入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在初中阶段(12至16岁),约54%的中学生选择预科轨道(VMBO),其余则选择通识轨道(HAVO/VWO),预科轨道包含四种学习路径,决定MBO入学等级;通识轨道学生也可转入MBO,通常从四级入学,衔接课程为转轨提供支持。MBO涵盖700多门课程,按照不同工作复杂度分为四个资格等级。课程分为技术与工程、经济与商业、健康与福利、农业与环境四大类。学生可选择学校制(BOL)或学徒制(BBL)两种职业教育路径,学生可根据岗位空缺在基于学校的课程和学徒制课程之间转换,学校制学生多为16-20岁,学徒制学生近半数超25岁且享有学徒工资。

 

  课程围绕国家资格框架设置,学校制三年课程需完成1800小时校内学习和900小时企业实习;学徒制需60%时间在企业实践,每周一天在校学习。学生完成职业能力评估、通识科目考核和规定实习时长后可获得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文凭。MBO2-4级资格可进入劳动力市场或继续深造。未完成全部课程的学生可获得已完成部分课程的结业证书,但只有获得毕业证书才可以获得正式的资格认证。

 

  荷兰职业教育主要由专门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学校(MBOscholen)提供,截至2023年,共有57所公立职业教育与培训学校,这些学校可分为三大类:区域培训中心(ROC)、职业学院(Beroepscolleges)、残疾学生特殊机构。除了公立资助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学院外,约有100所获得认证的私立机构也提供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

 

  教师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行业学位加教学证书,企业培训师也需满足专业和教学标准,职业教育与培训教师的持续专业发展(CPD)主要由职业教育与培训学校负责。对于职业实践课程,职业教育与培训学校可聘请讲师或车间主管,这些人员可能并非完全持证教师,但需在教师监督下工作。自2017年起,讲师必须达到最低能力标准,包括《一般行政条例》(AMvB)所定义的可证明的职业专长和教学技能。

 

  在国家层面,教育、文化与科学部(OCW)负责监督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政策、立法和资金;定义资格结构、路径以及教学与评估的核心要求;制定了教师资格标准等等。MBO的主要法律框架是《成人与职业教育法》(WEB),该法由OCW制定并执行。职业教育、培训和劳动力市场合作组织(SBB)由企业、工会和MBO学校组成,为企业实习项目提供资质认证,并发布劳动力市场数据与预测报告。荷兰教育监察局在监督职业教育与培训学校质量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地区层面,许多MBO学校设立了由当地雇主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帮助将国家资格认证转化为课程和项目,并协调实习和毕业生就业。

 

  资金方面,18岁以下学生免费,18岁以上需支付适度费用,公共资金占主导,雇主也通过支付工资、补贴等参与出资。为鼓励企业开展培训,政府实施了学徒补贴计划。企业接收学徒,可获得每名学生每年最高2700欧元的补贴,尤其针对紧缺行业学生及弱势群体学生。

 

  5.2主要特点

 

  一是路径多元灵活,衔接机制顺畅。荷兰MBO构建了学校制与学徒制并行的双轨模式,既满足青少年全日制学习需求,也适配成年学习者的在职提升诉求。纵向升学方面,2级、3级毕业生可在VET体系内升入同领域更高等级课程,四级毕业生可直接升入高等职业教育,从初中到高中职业教育、再到高等教育或职场的路径清晰,衔接课程和混合轨道为不同基础的学生提供多种选择。

 

  二是企业深度参与,实践导向鲜明。荷兰MBO课程体系以国家资格框架为核心,170余份资格文件由政企校多方参与制定,精准对接劳动力市场需求。实践教学贯穿全程,学校配备培训餐厅、建筑实验室等专业实训设施,企业需经SBB严格认证方可接收实习生,企业导师与学校教师共同参与评估,确保学生技能与岗位要求高度契合,培养就业市场所需人才。

 

  三是注重包容普惠,提升教育可及性。针对弱势学习者构建了全方位支持体系,通过衔接课程帮助学业困难学生平稳过渡,专项基金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经费支持。以上措施有效降低了辍学率,让不同背景的学习者都能获得相对平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撰稿:陈彦丰  审核:郑坚

 

六、挪威职业教育

 

  6.1基本情况

 

  挪威的中等教育体系为学术与职业双轨制,完成十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可不受成绩限制从五个学术项目和十个职业项目中选择,约45%的15-19岁学生选择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大多数职业项目采用“2+2”培养模式,即两年在校学习和两年学徒培养,少数采用“3+0”(如:医疗秘书)或“1+3”(如:少数技工)模式。学生毕业后可选择就业或深造,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具备成熟的过渡路径。82%的毕业生一年内可实现就业,也有部分毕业生进入短线高等职业教育(EQF5级)或完成一年的补充课程获得大学入学资格,进入高等教育。

 

  挪威的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由国家、县、社会伙伴和院校协同治理。国家教育与研究部、教育与培训局统筹制定法律框架和国家课程大纲、定义资历认证标准等。县级政府提供和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依法设立职业培训委员会,委员会就学徒供需状况、培训机构设立等事项,向县级提供专业咨询与建议。社会伙伴包含国家委员会(全国雇主协会等组成)及其下设的十个职业培训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组成),就课程改革与更新、专业的新设与停办等提出建议。学校层面设立专业咨询委员会,向上级部门提供基层反馈。其课程体系以国家课程大纲为依据,2020年后实行的新版大纲强调学科核心素养和跨学科能力。课程体系包含公共核心科目、职业科目和深入实践三部分。课程考核基于学习成果,学生在校阶段所有科目均合格才可成为学徒,学徒则必须通过职业技能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才可毕业。

 

  其教育提供者以公立学校为主体,私立学校为补充。其所拥有的400所高中中,大多数开设了职业项目。学生无需缴纳学费,完全由政府资助,许多县还会提供餐补、交通补贴等。企业承担学徒补贴,政府则向企业提供每生182000克朗/两年的补助金。其教师分为学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两类,学校教师须兼具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专业能力方面,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及积累四年以上工作经验,教学能力方面,应完成教师培训或取得教育学学士以上学位,企业培训师则必须具备娴熟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6.2主要特点

 

  一是挪威创新性开展“人才交流计划”,建立教师与培训师的双向流动机制,鼓励学校教师深入企业实践,企业培训师走进课堂授课,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两类教师互通有无、双向成长。

 

  二是为满足开展学徒制培训的资质要求,即经县级主管部门认证,遵循课程大纲、具备学徒生产岗位和专业培训团队,挪威小型企业成立学徒培训联盟协同开展培训,学徒可在联盟企业内轮岗,不仅有效破解单一企业条件不足的难题,还有助于学徒积累全面的实践经验。

 

  三是构建了职业指导中心、辍学追踪服务及职业培训办公室三大支持体系,形成了更加完整的保障网络。

 

  四是为强化人才面对未来能力,满足人才需求变化,2020年后实行的新版课程大纲强调跨学科能力,如数字技能、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学生应达成的能力目标。

 

  五是基于工作的学习贯穿挪威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全过程,在校阶段,学生必须参与工作坊或企业培训等形式的“深入实践”。学徒阶段,企业培训师按照培训大纲指导学生开展工作学习和实践。

 

撰稿:宗建情  审核:郑坚

 

七、新加坡职业教育

 

  7.1基本情况

 

  新加坡职业教育机构的布局清晰且高度集中,技术教育学院(ITE)是开展全日制职业教育(ISCED4级)的主要机构。ITE学院开设99门课程,涵盖6大领域:应用与健康科学,商业与服务,设计与媒体,电子与通信技术,工程与建筑环境,酒店、烹饪与服务。其中,包括47个国家级ITE证书课程(Nitec)和52个高阶国家级ITE证书课程(HigherNitec)。ITE学院作为教育部下属的公立院校,下设三所分院,每所分院均开设多种Nitec证书或HigherNitec证书课程,且各有特定专业方向的侧重。近年来,每年约有10900中学毕业生选择修读Nitec证书课程和HigherNitec证书课程,约占中学毕业生总量的四分之一,其余大部分学生升入理工学院或初级学院继续深造。

 

  ITE学院还开展学徒培训计划,学生无需全日制就读ITE学院课程,而是由企业录用,一边在企业接受在职培训,一边以非全日制形式修读学院课程(通常每周上课1至2天)。该计划尤其适合那些倾向于在真实职场环境中通过实践学习,或是已获得企业资助的人群。在学徒制培养模式下,企业为学徒发放培训津贴,不过,选择学徒培训计划的学生占比相对较少。

 

  7.2主要特点

 

  一是注重加强工作本位学习。工作本位学习是新加坡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所有全日制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均包含一个必修的企业实习模块,以此确保学生在培训过程中能够积累职场实战经验。该培养模式与其他国家校本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中的工作本位学习形式相近。根据相关要求,修读ITE学院HigherNitec证书课程的学生必须完成一段时长充足的在岗培训,方可毕业。

 

  二是基于持续性模块考核评定学生成绩。ITE学院采用基于模块的持续性考核体系。Nitec证书及HigherNitec证书课程的每个模块均单独考核,学生必须通过所有必修模块方可毕业。在实际教学中,学生需要接受多次考核,考核侧重点在于实践技能的掌握。一个常规模块的考核内容通常包含技能测试(学生需在考评员面前完成指定任务)、理论测试,以及项目作业或学习成果展示这几个部分,模块最终成绩以学生所展现的综合能力为评定依据。

 

  三是ITE学院与更高阶段教育在课程设置上高度衔接。新加坡理工学院会按不同专业为ITE学院毕业生设定明确的GPA(平均学分绩点)录取标准,部分专业还会为相关领域的ITE学院毕业生提供学分豁免。例如,在工程或IT相关专业,持有HigherNitec证书的优秀毕业生,可直接升入理工学院专业二年级就读对口专业。此类升学机制足以表明,ITE学院课程设置与更高阶段的教育课程具备高度的衔接性。

 

撰稿:杨广俊  审核:郑坚

 

八、瑞典职业教育

 

  8.1基本情况

 

  瑞典的中等职业教育与九年义务教育相衔接,属自愿性质,包含12个职业项目和6个高等教育预备项目。据统计,中等教育体系的学生中约1/3选择为期三年的职业项目,学生毕业后获中等职业文凭,可就业或继续深造,大多数毕业生在毕业几年内就业,约有36%通过修读额外课程获得大学入学资格。2023年起,瑞典将大学预备课程纳入中等职业教育体系。此外,2011年起,瑞典开始推行学徒制培养路径,其特色为超过50%的学习在工作场所进行。2014年,成立学徒制中心,致力于推广学徒制、协助开展高质量学徒制项目和推动建立校企合作网络等。截至2022-2023学年,已有13.2万学生采用学徒制培养方式。

 

  瑞典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由中央与地方联合治理。中央层面,国家教育署统筹制定全国课程大纲、教学计划及相关法规。教育与研究部制定项目培养方案、管理教师认证流程等。教育局组织雇主和工会代表等成立国家项目委员会,为制定课程大纲提供建议。学校监察局定期检查和评估学校教学质量并发布专题报告。地方层面,地方政府和学校负责规划和提供教育。其课程体系基于国家课程大纲、能力框架、项目和毕业考核目标制定。各职业教育项目包含基础科目、专业科目、专业方向科目、专业拓展科目、选修课程、毕业设计和至少15周的强制性实习,共计2500学分。如修读高等教育预备项目,则须修满2700至2800学分。基础科目须参加全国标准化考试,专业科目依据大纲考核,部分科目还会引入企业考核。据统计,约79%的学生能获得毕业证书,未能毕业的学生可延长学习时间或申请获得学习证明。

 

  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由市政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及少量行业特色学校共同提供,大多数学生就读于市政公立学校,据统计,2024-2025学年,私立学校占比36%,吸纳约31%的学生就读,行业特色学校主要面向设备昂贵或需要高度专业化培训的领域,如采矿、航空等。学费由公共资金支持,对学生免费。除了覆盖学费、教材、教学工具等费用外,还提供餐补、交通补等。同时,政府对开展学徒培养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与激励措施,还为推广学徒制、支持成人教育等优先事项提供定向拨款。其师资包括基础学科教师和职业技能教师,通常均须具备大学学历及教师资格认证。职业技能教师应满足持有比任教年级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SeQF55)、受过系统的教师培训、具备行业工作经验等条件。

 

  8.2主要特点

 

  一是关注每一位学习者,提供多种个性化替代方案,有效拓宽了青少年的升学渠道,切实提高了就业率。如为有明确职业抱负的学生提供就业导向项目,为有学习障碍的弱势青年提供职业介绍项目,为辍学、家庭贫困等特殊学生制定个人替代方案,为年龄不超19岁的新移民开展强化语言培训的项目。

 

  二是关注教育公平。采用国家补助和市镇税收均等化手段,教育资金以“教育券”的形式随学生拨付至就读学校,确保各市镇不论税收差异都能提供同等质量的教育。

 

  三是打破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壁垒,将大学预备课程纳入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学生可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修读大学预备课程进入高等职业教育,为学生提供了灵活性高、包容性强的职普融通教育。

 

撰稿:宗建情  审核:郑坚

 

九、瑞士职业教育

 

  9.1基本情况

 

  中等职业教育是瑞士高中阶段学生的主流选择,约三分之二的青少年在完成义务教育后,选择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体系以双元制学徒培训为核心(约占学生90%),提供约250种联邦认可的职业培训。每个职业的课程内容和要求均由联邦政府颁布的《培训条例》(Bildungsverordnung)统一规范。学习主要在三个场所进行:企业(每周3~4天实践技能)、职业学校(每周1~2天学习理论)以及行业协会运营的跨企业培训中心。资格认证采用联邦统一的标准程序,学徒需通过包含实践项目、理论及通识科目的最终考试,以获得全国通行的职业资格。中等职业教育有两种主要路径:学生完成两年制培训,可获得联邦职业证书6;完成三至四年制培训,可获得联邦职业文凭7。职业教育机构包括超过5.8万家认证培训企业、约350所州立公立职业学校及各行业培训中心。师资要求方面,职业学校教师需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学培养;企业实训师则需持有职业教育文凭以及培训师教育资质证书。管理模式方面,瑞士联邦教育、研究与创新秘书处(SERI)负责立法与战略,26个州负责实施、监管与考试组织,行业协会则主导课程开发、提供跨企业培训并参与考试委员会。资金来源方面,企业是职业教育的最大投资方,承担学徒工资及在岗培训等直接成本;公共资金则主要支持职业学校运营与体系发展,其中各州负责学校绝大部分经费,联邦侧重战略补贴与创新项目资助。

 

  9.2主要特点

 

  一是成熟的社会伙伴合作体系。该体系通过《联邦职业与专业教育培训法》(VPETA),使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课程更新和考核评估中拥有决策权,并参与约每五年更新一次的《培训条例》制定与教育规划工作,形成了教育响应技术变革的渠道。

 

  二是独特的成本分担机制。该机制通过让企业承担大部分直接培训成本,将其利益与教育质量深度绑定,从而激励企业提供高质量培训岗位并全程参与人才培养。尽管培训以企业实践为主导,但联邦统一的《培训条例》和全国认可的毕业证书,确保了培训质量的全国一致性与证书的广泛流通性。

 

  三清晰的进阶路径。学生可从“联邦职业证书”升至“联邦职业文凭”,并可进一步通过“联邦职业会考”(Berufsmaturität,BM)升入应用科学大学,这一贯通路径显著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与社会地

位。

 

撰稿:殷楚薇  审核:郑坚

 

结语

 

  《九国中等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研究报告》系统梳理了奥地利、丹麦、芬兰、德国、荷兰、挪威、新加坡、瑞典和瑞士的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各国普遍重视校企协同,如奥地利、德国、瑞士以“双元制”为核心,企业深度参与培养全过程;丹麦设立AUB基金激励企业承担培训责任;荷兰构建学校制与学徒制并行的灵活路径。多国强调个性化与包容性,芬兰推行“个人能力发展计划”,瑞典为弱势学生提供替代方案,挪威建立职业指导与辍学追踪体系。此外,衔接贯通也是共同趋势,瑞士、新加坡等国构建了职业教育(证书体系)与普通教育(学历体系)的衔接与上升通道,增强了职业教育吸引力。

 

  对我国的启示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深化产教融合,可借鉴“企业培训联盟”“行业委员会参与标准制定”等机制,激发企业参与动力;二是推动课程与评价改革,建立以能力为本、模块化的学习与认证体系,强化工作本位学习与过程性评价;三是完善体系衔接与支持服务,拓宽中职生升学通道,加强对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学生的个性化帮扶,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与公平性。

 

  参考文献

 

  1 ISCED:InternationalStandardClassificationofEducation,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用于对各国教育课程及相关学历资格进行分类的国际标准框架。

  2 EQF:EuropeanQualificationsFramework,欧洲资历框架,基于学习成果分为8个参考等级,旨在提升各国资格证书的透明度、可比性与可迁移性,推动学习者和劳动者跨境流动,并助力终身学习体系发展。

  3 培训协议(TrainingAgreement)是一种非雇佣性质的工作实习安排。学生根据协议在企业进行学习实践,但不被企业正式雇佣。其特点是灵活性高,时长可从数周到数月不等,学生可与多家企业签订多个培训协议以完成不同模块的学习。学习目标与课程要求紧密挂钩,由企业指导人员和职业教育提供者共同监督进展。

  4 学徒制培训(ApprenticeshipTraining)是一种基于正式雇佣合同的职业教育形式。学徒与企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是雇员也是学生。通常70–80%时间在岗工作学习,其余时间在学校完成理论课程。学徒领取由集体协议确定的工资,雇主可从政府获得培训补贴。这种模式将工作场所作为主要学习环境。

  5 SeQF:TheSwedishQualificationsFrameworkforLifelongLearning,瑞典国家资格框架,基于学习成果分为8个等级,与欧盟EQF对接,用于统一衡量和比较各类学习成果。

  6 联邦职业证书(EidgenössischesBerufsattest,EBA)通常为两年制,侧重基础性实践技能,主要为毕业生快速进入劳动力市场做准备。持有者可通过补充培训升级获得联邦职业文凭(EFZ)。

  7 联邦职业文凭(EidgenössischesFähigkeitszeugnis,EFZ)通常为三或四年制,培养综合性专业技能。

来源: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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